一、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的有关规定,拟定本方案。
二、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,由全体教职工大会差额选举产生。
三、选举准备工作:
1、成立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支部委员、校长室、办公室及原两校区工会委员组成。
2、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:
1)分校区、分处室(教研组)组成候选人推选小组。
2)各推选小组按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候选人8名。各小组在推选候选人时要兼顾校区、学段、年龄及性别因素,其中女性候选人不少于3名。
3)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,提出8名候选人选建议名单。
4)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上述8名候选人选。
5)候选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3、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条件:
1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,关心学校工作;无违法、违规违纪行为。
2)具有大局意识,有较强的民主集中制观念,遇事能客观、公正地评价,敢于直言。
3)乐于奉献。具有为学校工作和工会工作献计献策、无私奉献的精神。
4)具备合作意识,在群众中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5)能正确行使工会委员的权利,切实履行工会委员的义务。
四、选举办法:
1、本届工会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,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10%,差额数为1名。候选人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,本届工会委员会设候选人8人。
2、本次大会选票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选票,候选人共8名。每张选票所选人数,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(7名)有效,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,书写无法辩认的为废票。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,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。
3、选举时,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,方可进行选举。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,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,应重新进行选举。
4、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,根据得票数多少,由高到低确定当选人;若第一轮票选得票超半数候选人不足7人,大会将根据缺额进行二轮票选。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,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,得票多且超半数者当选。
5、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。即在选票中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“○”符号;可以投反对票,即在其空格内划“×”符号;可以投弃权票,即在其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。
6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、计票人1 名、唱票人1名,其人选由工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名,经大会通过。已提名作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,不得担任监票人、计票人、唱票人。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,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。
五、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,征求意见,并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后,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公告三天,由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,通过后生效。
合肥市南园学校党支部
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